社保专题
失业保险
- 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是否一定要领取?
- 失业保险金的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 已办理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或未领完失业保险金,又重新就业怎么办?
- 外地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如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 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如何领取生活补助?标准是多少?
- 不符合条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怎样享受医疗待遇?
- 按《条例》的规定,单位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 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失业保险争议时,怎么办?
- 单位和职工或失业人员若对有关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怎么办?
- 如何理解“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选择领取的,就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领手续。
问:过去已办过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但没有领取,缴费年限是否可以和以后再次就业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答:重新就业前已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重新就业后的...
这种情况可办理结转手续,将未领取的失业保险期限结转,与下次失业时的享受期限合并计算,但合并计算后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可选择在本市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凭社会经办机构规定的证件和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单位所在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申领,按月领取...
单位为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60天内,凭社会经办机构规定的证件和资料,到原单位所在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活补助的...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享受医疗补助金和住院医疗费补贴。医疗补助金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患严重疾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负担医疗费确有困难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
(一)单位的法律义务: 1、单位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失业保险。  ...
职工认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其办理参加失业保险以及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职工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在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是指失业前总的有效缴费年限满一年(已经换算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后失效的除外),而不只是失业前在最后一个服务单位的缴费年限满一年;即“满一年”的计算不限于一个服务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