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 2007-5-26    编辑:webmaster    来源: 本站原创    查看数: 3063

问:哪些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

  答:按照《劳动法》及北京市政府令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三)内容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
  (四)有关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认为你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可以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给予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确认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劳动者已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提供相应的待遇。





TAG: 无效劳动合同

我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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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 superxiin

    不行。30天后单位不让辞职,单位是违法的。

  • Guest(来自:121.17.6.130)

    我在皇家渔港工作,我现在交了书面形式的辞职报告,单位能不能30天以后不让我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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