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几个等级?

发布时间: 2007-8-07    编辑:superxiin    来源:     查看数: 411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确定。五项条件均需要护理者为一级,五项中四项需要护理者为二级,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为三级,五项中一至二项需要护理者为四级。


我的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0)

站点地图 | 友情链接 | 隐私权政策 | 联系我们 | 管理入口

Powered by cz51.com.cn © 2007 Comqi Inc.粤ICP备07007800号

本站中文版权所有 辞职无忧网 保留所有权利 未经许可请勿任意转载或复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