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失业保险争议时,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07-8-07    编辑:webmaster    来源: 社保局网站    查看数: 665

    职工认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其办理参加失业保险以及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职工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职工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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