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如何领取生活补助?标准是多少?

发布时间: 2007-8-07    编辑:webmaster    来源: 社保局网站    查看数: 487

   单位为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60天内,凭社会经办机构规定的证件和资料,到原单位所在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活补助的申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未申领待遇的缴费年限再新就业后合并计算。

    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标准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按其失业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12%发给;以后每多缴纳一个月的失业保险费加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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