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理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或未领完失业保险金,又重新就业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07-8-07    编辑:webmaster    来源: 社保局网站    查看数: 717

    这种情况可办理结转手续,将未领取的失业保险期限结转,与下次失业时的享受期限合并计算,但合并计算后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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