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发布时间: 2007-3-07    编辑:webmaster    来源: 本站原创    查看数: 1188

问:事业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答: 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二)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三)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定,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聘用单位也可以随时单方位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解聘的受聘人员:

  (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我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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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 superxiin

      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在《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中规定: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 Guest(来自:60.20.132.131)

    继续帮助解答,谢谢

  • Guest(来自:60.20.132.131)

    解除合同之后是否有权利扣留职工的关系和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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