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变更单位(改派)应具备的条件:
已列入就业方案并打印过就业报到证、且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又落实新的用人单位的毕业生。
2. 办理程序:
(1)每年9月至年底,当年毕业的学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同意变更单位证明、毕业生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原用人单位同意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原件、原报到证原件,到“中心”调整就业方案办理变更单位手续。
(2)每年12月31日后,毕业生应提供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原件、与原用人单位同意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原件、报到证原件,直接到“中心” 调整就业方案并办理变更单位手续,“中心”将应届(当年)毕业生变更情况定期反馈原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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